“鲁三哥啊,你这是?”

  “韩娘子,俺来向你借点粮食。”

  “又...借粮,之前你借的还没还呢。”

  “...俺也没办法,再没有吃的,俺家那两口子都得饿死,韩娘子你行行好,再借俺一点,下次...下次俺一起还。”

  “可你上次...也是这么说的。”

  “那俺找墨哥儿,他肯定会借,墨哥儿、墨哥儿...”

  “鲁三哥你别喊,墨哥儿他受伤还没醒呢。”

  “墨哥儿,墨哥儿...”

  “伱...唉,我借,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了,我家也不够吃的。”

  “好嘞。”

  “嗯,怎么就这么点?”

  ...

  “呜——”

  似有似无的呢喃在明亮的房屋中响起。

  陈墨睁开困乏的双眸,浑浑噩噩之间,觉得周身暖烘烘的,就是躺的地方比较硬,浑身酸痛说不出的难受。

  “这是哪儿?”

  忽然,他看到一道身影走了进来。

  这是一个戴着麻布头巾的妇人,容貌俏丽,身穿襦裙,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,可身段丰腴,透露着一股成熟的韵味。

  看到陈墨醒来,原本紧锁着眉头妇人顿时欣喜道:“呀,叔叔你醒了。”

  “嫂...嫂。”陈墨下意识脱口而出。

  ……

  一天后,陈墨站在院子里,看着眼前由黄土夯成的屋子,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。

  他穿越了。

  他所在的国家,名叫大宋皇朝。

  他所处的准确地点,是大宋皇朝青州,南阳郡,平庭县下一个名叫福泽村的小山村。

  而此大宋非彼大宋,根据原身的记忆,和他知历史中的宋朝大不相同,有能修炼的“武者”。

  原身也叫陈墨,家中行二,年十六,还是一名过了县、府试的童生。

  上面有一個当兵的老大。

  不过老大在战场受了重伤,回到福泽村时已奄奄一息,当时还在世的老娘便花了家中大半的积蓄,给老大娶了门媳妇冲喜,结果娶妻之后还没多久便撒手人寰,留下了寡居的嫂嫂。

  “叔叔,饭做好了。”这时,嫂嫂韩安娘端着陶碗从柴房走出。

  早饭是麦饭,还有几个玉米面馍馍。

  麦饭是由各种杂粮,如粟米、小麦等混合野菜蒸制的北方平民的主食。

  平庭县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北方,只是靠近北方,所以饮食方面相似北方。

  这麦饭昨天他吃过一顿,对于吃惯了细粮的他来说,第一口直接吐了出来。

  不说难吃吧,简直是难以下咽。

  大概形容一下,就是粗粮,当然,是那种没有精细过的粗粮。

  按照他穿越前的评判标准,这东西猪都不吃。

  “叔叔,可是没有胃口?”

  韩安娘见陈墨看着麦饭发呆,以为他没胃口。

  “唉,慢慢适应吧。”

  陈墨摇了摇头,拿起一个玉米面馍馍吃了起来。

  他是看小说的,按理说他这种人,是不符合穿越要求的。

  他子承父业,大学毕业后接手了老爸手中的沙场,然后又在当地开了酒吧,虽然近来经济不景气,但也是吃穿不愁,美女环绕,混的风生水起。

  结果就喝了几口猫尿,一觉醒来后,就变成了这十六岁的少年。

  还是一个弱不禁风的细狗。

  最关键的是,根据原身的记忆,这世道不太平。

  去年北地大旱,赤地千里。

  今年南方起了洪涝,多地颗粒无收,粮价上涨。

  五月份,北方又发生了叛乱,愈演愈烈。

  上个月,朝廷还打了败仗,加税...

  从一个吃穿不愁的富二代,变成一个性命都保不住的平民,换谁谁受的了。

  唯一的好消息,就是他穿越过来后,这具身体的伤好了。

  说来,他能接手这具身体,也是因为韩安娘。

  他抬头看了眼面前的女子,身穿青色褥裙,比较朴素,容貌虽不惊艳,但也是上佳。

  面孔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,最关键的是,有一双水盈盈的明媚杏眸,丰腴的高挑娇躯充满成熟的魅力。

  微微抿起双唇,饱满滋润。

  按理说,一个平民家庭是娶不起这么秀气的姑娘。

  和体弱多病的原身相比,老大从小便力大如牛,当兵没两年便立了战功,封了百夫长,得了上面的赏赐,在平庭县购置了几亩薄田,还将原先的茅草屋,翻新成了现在的土屋。

  可惜没福气,去年重伤回到家中后,一直高烧不退,吃药也不管用,没过多久便走了。

  而老大一走,家里瞬间没了顶梁柱,体弱多病的原身根本撑不起这个家。

  因家中在村中还算富足,在这大灾之年,没少受到村中无赖泼皮的骚扰,开始因老大同袍的缘故,这些人还不敢太过放肆。

  可随着前段时间北地叛乱,老大的那些同袍被调去镇压叛乱,最后朝廷战败,老大的那些同袍也是没了消息,陈家彻底失去了依靠。

  两天前,村东头的无赖王麻子以借粮的由头,动手动脚的调戏韩安娘。

  原身还算个男人,连忙上前阻止,可从小体弱多病的原身,根本就不是王麻子的对手,被王麻子一脚踹的重伤昏迷了过去,之后就被他鸠占鹊巢。

  “叔叔,你...为何这般看着奴家,可是奴家脸上有脏东西。”见陈墨紧紧的盯着自己,韩安娘咬着筷子,脸色微红。

  陈墨摇了摇头,解释道:“嫂嫂,是陈家害了你,老大又没这个福分,让你嫁过来没过一天好日子便守了活寡,嫂嫂若有心仪之人,便改嫁吧。”

  “啪嗒...”此话一出,韩安娘手中的筷子啪的一声便掉在地上,娇躯颤抖,双眸泛红:“叔叔可是觉得奴家拖累了你?”

  韩安娘觉得是因为自己,叔叔才遭了这无妄之灾的。

  陈墨连忙摆手:“只是觉得嫂嫂若是改嫁,日子会过得好些。”

  以韩安娘的姿色,不愁嫁不到一个好人家。

  不过刚说完,他就后悔了。

  因为他突然想起。

  原身的母亲变卖家产,将韩安娘娶进门,除了是给老大冲喜外,还有一层意思,就是给原身娶个媳妇。

  毕竟原身的母亲也知道老大命不久矣,冲喜只是死马当活马医,若是没用,那这钱也不能白花,正好给他做了媳妇。

  兄终弟及这种事,在民间常见的很。

  原身的母亲也跟原身说过。

  可原身是读书人,书中教导的礼仪廉耻,伦理纲常,让他接受不了这种事。

  在老大死后,原身没少因为这事跟老娘争论,也不知是老二的不听话,还是老大的死,没过几天,老娘便跟在老大后头走了。

  韩安娘眼中泛起了泪花:“叔叔莫说改嫁的事了,奴家没这个心思,婆婆有恩于我,她老人家临死前交代奴家好好照顾叔叔你,如今老人家尸骨未寒,奴家便要改嫁,岂不是那忘恩负义之人。

  再说了,奴家这等不祥之人又有哪个敢娶。”

  陈家老大娶妻冲喜,结果韩安娘嫁过来不到一个月,丈夫就走了,不久婆婆也跟着走了,村里人虽然明面上不说,背地里谁不嚼舌头根子说韩安娘是克夫命。

  陈墨张了张嘴,没有再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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